近日,浙江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關于啟動實施2023年度省級規模種糧動態補貼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補貼標準為每畝20元,補貼對象為全年糧油復種面積達到50畝以上的規模主體。
《通知》強調,實施規模種糧動態補貼政策性強、涉及面廣,事關農民群眾切身利益,事關糧食生產穩定發展。各地要高度重視,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建立健全農業農村、財政等部門及鄉鎮(街道)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層層壓實責任,切實抓好政策落實。要多渠道大力宣傳解讀政策,讓農民了解熟悉政策,充分發揮政策導向作用,切實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努力擴大糧食生產面積。要做好資金精準使用,強化資金管理,嚴格按程序依法依規、公開公正、及時足額發放補貼,確保動態補貼資金使用效益。
《通知》明確,所有省級規模種糧動態補貼的申報、核定、公示、發放等程序,需與省級糧油規模種植補貼同步進行。各地可視情先行墊付或在省級預撥下達的糧油規模種植補貼等相關政策性補貼資金中先行兌付,待年度結束后,省財政將根據各地實際種植情況據實結算。
省農業農村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浙江省將對6月份晚稻種植農資價格再次進行監測測算,若達到政策調整觸發條件,則按6月成本數據測算補貼標準,并作為全年動態補貼發放標準。同時鼓勵各地因地制宜建立健全相應政策制度,彌補農民種糧成本支出,切實保障農民種糧效益,確保糧食穩定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