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商務部、人民銀行、國資委、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國際發展合作署、銀保監會、民航局:
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產業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國發〔2018〕42號)有關要求,農業農村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經商各有關部門同意,制定了《國家農業機械化發展協調推進機制工作制度》,現予以印發,請共同遵照執行。
農業農村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9年5月27日
國家農業機械化發展協調推進機制工作制度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產業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進一步強化統籌協調,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國家農業機械化發展協調推進機制(以下簡稱協調機制)。
一、主要職能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產業轉型升級的重大決策部署;統籌協調全國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產業發展工作,研究審議擬出臺的有關政策、重大工程專項和重點工作安排;加強戰略謀劃和工作指導,認真梳理和解決突出問題,破除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產業發展中的障礙。
二、成員單位
協調機制由農業農村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商務部、人民銀行、國資委、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國際發展合作署、銀保監會、民航局等17個部門和單位組成。農業農村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為牽頭單位。
協調機制由農業農村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同志共同擔任召集人,各成員單位的有關司局負責同志為協調機制成員(名單附后)。根據工作需要,經協調機制會議確定,可增加成員單位。協調機制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協調機制會議確定。
協調機制辦公室設在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承擔協調機制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負責同志擔任。協調機制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的有關司局處級干部擔任。
三、工作規則
協調機制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全體會議,也可根據工作需要臨時召開專題會議,主要負責審議年度工作計劃、工作總結,研究審議有關重大政策舉措。會議由召集人主持,由辦公室組織,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議定事項,印發各成員單位及有關單位。協調機制每年向國務院報送一次工作情況報告。重大事項按程序報批,重大問題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聯絡員會議根據需要不定期召開,由協調機制辦公室負責召集,主要負責研究落實協調機制全體會議的議定事項,協調推動有關重點工作任務落實,研究提出需要提請協調機制審議的重要事項。
四、工作要求
農業農村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要牽頭會同成員單位做好協調機制各項工作,切實形成工作合力,推動有關工作貫徹落實。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落實協調機制會議議定事項及分工任務,深入研究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產業轉型升級中的有關問題,制定相關配套政策措施,積極提出工作建議,按時完成年度工作計劃并形成年度總結報告。協調機制辦公室要加強對協調機制會議議定事項的跟蹤督促落實,通過編發《農業機械化情況(專刊)》等方式,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有關工作進展情況。
附件
國家農業機械化發展協調推進機制成員名單
召集人:
張桃林 農業農村部副部長
辛國斌 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
成 員:
邱天朝 發展改革委農村經濟司副司長
吳 巖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長
蔣丹平 科技部農村科技司副司長
羅俊杰 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司副司長
林澤昌 財政部農業司副司長
劉明松 自然資源部耕地保護監督司司長
孫永紅 交通運輸部公路局副局長
倪文進 水利部農村水利水電司副司長
張興旺 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司長
韓 勇 商務部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司副司長
馬賤陽 中國人民銀行金融市場司副司長
陳 鴻 國資委規劃發展局巡視員
王世宇 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副司長
王海東 市場監管總局質量發展局副局長
蔣 娜 國際發展合作署綜合司副司長
馮 燕 銀保監會普惠金融部副主任
朱 濤 民航局飛行標準司司長